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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相關事宜

1.本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日期:111年9月5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。申請表件經教務處核可後兩週始得進行學位考試。

2.學位考試期間:111年9月19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。

3.本學期最後繳交學位考試成績日期為112年1月31日,學生於學位考試成績送達教學組3日後至本學期最後離校日前(112年2月8日),持完成之離校手續單及論文一本至教學組領取學位證書。

4.依據110年4月19日第487次行政會議決議:自 110 學年度起,可動用支出學校人事經費部分維持現行規範,碩士班考試委員四人、博士班考試委員七人;口試費調高2成,調整後碩士班口試費為1,200元、博士班口試費為1,800元。另本校碩士在職專班經費收支管理要點規定:學位考試論文指導費及口試費以一般生支給標準之二倍為上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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