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題:113年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
二、申請期限:114年5月19日止
三、補助範圍:
(一)補助參加之國際競賽,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,
(二)
四、補助對象及條件: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於大學校院在學期間,
(一)具學術、技藝優良表現:
(二)經國內賽選拔:學生個人或團體參加全國性學術、
(三)符合上述規定之補助對象,規劃於114年8月1日至115
五、補助原則:
(一)申請學校自籌款比率應達所需出國經費總經費20%以上,
(二)本案對每位學生出國參賽之補助,每年以1次為限,
(三)申請補助學生團體者,同一競賽、同一隊伍至多五人。
六、補助項目及額度:
以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競賽之經濟艙機票費用、
(一)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一萬八千元。
(二)美洲、大洋洲及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五萬元。
(三)歐洲地區每人新臺幣六萬元。
七、繳交資料:繳交紙本文件前先至各系所確認資料,然後將資料掃
(一)申請表
(二)佐證資料:依第四點各款符合之條件,
*申請資料注意事項:
- 申請表件每案各一式五份,
- 申請表第一頁總表請空白
- 5份繳交的申請表最後一頁學生須親筆簽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