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甄選公告

國立中正大學 112學年度 國內交換學生甄選公告

依據:

國立中正大學國內交換學生實施要點、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交換生協議、國立中正大學暨國立金門大學學術交流與合作協議。

交換學校及名額:

112學年度可申請交換之學校及名額如下,以學士班學生為優先,申請交換以一校一系(所、學位學程)為限:
1.國立成功大學,10名,且單一系(所)至多 2名為原則。
2.國立中山大學,10名,且單一系(所)至多 2名為原則。
3.國立中興大學,10名,且單一系(所)至多 2名為原則。
4.國立金門大學,10名,且單一系(所)至多 2名為原則。

交換期間:

1.一學期:112學年度第1學期或第2學期
2.一學年:112學年度全學年

申請資格:

本校學生得自修業滿一年起 ,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赴他校修讀。交換生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,請詳閱本校國內交換生實施要點。

應備文件:

1.申請表1份:至多可申請2個志願,惟學系審核後僅得推薦1個志願。
2.修課計畫書1份。
3.家長同意書1份。
4.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。
5.其他足資證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(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)。
*有2個志願者,須分不同校系個別提交申請表及修課計畫。表件1~3可至教務處網
頁下載,申請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予退還。

收件單位及期間:

申請文件請繳交所屬學系。收件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3月24日止。

徵選流程及日程表:

系(所)受理申請:即日起至112年3月24日止。
系(所)進行初審:112年3月27日起至112年4月14日止。
系(所)繳交初審結果至教學組:112年4月19日。
教學組薦送本校推薦名單至合作學校:預計112年4月底前。
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:112年5月底前。
學生於母校完成註冊並依合作學校註冊須知規定日期辦理相關報到、選課…等事宜。